1、从2018年6月1日开始,由于中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仓库信息的调整,在提交危险品海运提单之前,必须事先与发货人核对海运提单上的收货人、发货人、通知人的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公司名称、地址、危险品紧急联系人、电话、营业执照代码等信息,以及危险品货物的说明、分类、等级等基本信息。
2、危险品海运货款如果不事先要求危险品货物发货人和收货人核对这样的信息资料,不仅危险品货物出口报关时不能报关,提单也不能完全输入相关信息,船公司拒绝提单补充,提交海运提单补充时间延长。
3、收到出口部门提供的危险品海运出口提单的补充材料后,必须认真检查。如果发现提单上收到发货人的信息与预约时不同,必须立即与预约出口部门的负责人取得联系。一般危险品货物预约后,收到发货人的基本资料不允许变更。否则,就会产生罚款。一般来说,海运提单的补充材料提交给船公司约1~2天内,船公司向海运提单COPY提供危险品货款,最终出口公司确认海运提单的内容后,船公司确认是否提出原始提单和电放提单,船公司收到危险品海运费和附加费后,船公司提交原始提单和电放提单